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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高家堡历史文化名镇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
“督促保护高家堡历史文化名镇行政公益诉讼案”
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在《公益诉讼检察情况》第73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例”专刊)发布了11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高家堡历史文化名镇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神木市高家堡古镇始建于明代(公元1439年),是明长城著名营堡,北通河套、南接河东,历史上曾是兵防要塞、商贸重镇,被批准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核定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是陕北“四大名堡”之一,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和悠久的革命文化传统。古镇东西长431米,南北长311米,现存城墙和三街十六巷,内有瓮城、楼宇、庙庵、红色故居等,《平凡的世界》等影视剧曾在此取景。
2022年9月,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高家堡保护范围内有建筑存在不同程度损毁,包括墙体倒塌,屋檐、屋脊、台阶损毁,其中4户民居使用现代铝材维修老旧房屋屋顶,西大街有一处建筑立面被大型现代化商业牌匾遮挡。对此,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评议古镇历史风貌的损毁问题,并向各相关行政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相关行政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责令拆除上述遮挡的商业牌匾,并对43处破损民居、建筑实施修缮。
以此案为契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多处历史名城、古镇设立公益诉讼示范基地,牵头与当地政府签订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书,住建、文旅部门也分别制定保护方案,形成市、镇两级政府,文旅局和文保员的四级网格化管理格局,积极推动构建“文旅行政+检察”协作保护新格局。同时,针对历史古镇、文物安全保障薄弱问题,该院加强与相关监管单位沟通协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履行文物监管保护职责,为古文化遗产的永续传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撰稿:李 会
编辑:任翻瑞 校对:刘慧 审核:高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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